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5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科普与科技传播”项目申报指南。上海市神经科学学会积极响应,通知如下:
征集专题:科技传播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
征集方向:学会科普
研究内容:打造学会科普品牌,开展相关学科领域以及交叉学科领域知识的普及,策划学会科普活动方案,发动学会成员单位广泛参与实施。科普品牌特色鲜明,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兼具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贴近百姓现实需求。
考核指标:
1.举办系列线下活动不少于12次,参与人数不低于2000人次(仅限上海地区)。
2.制作符合新媒体风格的主题科普视频不少于10个,每个6分钟以上,总播放量不低于50万人次。
3.制作6课时以上课程课件1套,每课时需包含两个科学互动实验,线下教学受众不低于500人次。
4.围绕本领域,梳理构建完整知识体系,编写面向学会行业领域内从业人员的科技传播行动指南或指导手册不少于1套,研究总结相关经验规律并发表研究成果。
5.“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
执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项。
申报要求:
拍卖会通常分为几个主要环节:预展、拍卖及成交。在预展阶段,参拍者可以对拍卖品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真实状况和市场价值。
1.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提供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7.需配合参加市科委举办的科技传播活动。
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 10:00
联系人:王娜娜 021-64081036 wangnana@cns.org.cn
附件:《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