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上海市科协学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浏览次数:1097次
各单位:
为服务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学术繁荣、技术进步、产学研合作,增进科技工作者之间的了解和交流,推动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上海市科协(以下简称市科协)在2021年度,继续组织开展相关学术项目,希望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各区科协,各基层单位科协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工作原则
根据市科协的总体工作部署,2021年在学术工作方面,将推动各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开展学术活动的能力;将促进各单位学术活动品牌建设,提高学术活动的知名度、影响力;将提升各单位智库建设,加强学术活动成果提炼总结,为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决策支撑。
二、学术项目重点
结合国家需要和上海优势,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作为2021年科协学术工作重点方向。
围绕市和区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组织和发展学会联盟、市区两级学会,着力推动学科建设、助力产学研协同、社会事业进步。
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推动建设长三角学会联盟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开展区域专题(专项)学术交流活动。
三、申报项目及内容
(一)上海市科协第十九届学术年会(项目编号:2021-1-1~3)
上海市科协第十九届学术年会将于2021年5-6月举办,学术年会将以“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主题, 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围绕区域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由开幕式和主题报告会、综合分论坛、学会年会、专题活动等组成。主要申报项目:
1.综合分论坛(项目编号:2021-1-1)
围绕上海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问题展开,突出学科交叉性,促进不同学科领域间的交流,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形成。联合申报,或以青年学者为主体的活动优先考虑。
立足区域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重点、难点展开,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对接和应用落地,市区学会联合、学会与企业联合申报的活动优先考虑。
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经费额度:5万元/项
申报对象:区科协、学会、民非
2.学会年会(项目编号:2021-1-2)
围绕学科、产业或科技发展,以学会为冠名开展的综合性学术活动等。区科协、基层单位科协举办学术年会的,也可申请。
项目数量:7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执行时间:2021年5月至6月,9月至10月
申报对象:学会、区科协、基层单位科协
3.专题活动(项目编号:2021-1-3)
围绕学科和产业发展的特定专业、技术等开展的学术活动等。
项目数量:不限
执行时间:2021年5月至6月,9月至10月
申报对象:学会、民非、区科协(含区科协推荐的优秀区级学会学术活动)、基层单位科协
(二)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科技论坛分论坛(项目编号:2021-2)
围绕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主题,结合产业技术发展而开展的科技发展与应用论坛。
项目数量:8项
经费额度:1万元/项
执行时间:2021年9-10月
申报对象:学会
(三)上海科技论坛(项目编号:2021-3)
围绕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论坛主题。聚焦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布局、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制定、产业关键技术突破等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论坛应由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学家或企业家领衔,并优先支持区科协与学会或民非联合申报项目。
项目数量:5—10项
经费额度:1—2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1年内完成
申报对象:区科协
(四)第十八届长三角科技论坛专题分论坛(项目编号:2021-4)
第十八届长三角科技论坛将以“科创赋能 融合发展”为主题,拟定于2021年5月中下旬在上海市松江区举行。活动形式有开幕式、特邀报告和专题分论坛等。专题分论坛为:由上海市级学会联合江浙皖相应学会组织,在上海地区举办的,围绕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中专业热点领域开展的综合性学术交流。优先支持4-7月间在松江区域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项目数量:20—25项
经费额度:2万元/项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申报对象:学会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上海市科协学术项目申报表》(请在“申报项目编号”栏中填写相关项目编号)。纸质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8楼E3(联系人:傅璐,021-64080261)。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fulu@cns.org.cn。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三)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是所申报项目的主办方。
(四)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经费支持,已获得市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
(五)未完成2020年度相关学术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2021年的项目。
(六)申报项目由市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受到项目资助数量限制但内容符合市科协学术项目要求的,可纳入市科协年度学术项目。
(八)纳入市科协年度学术项目的,将以通知形式与申报单位确认,并按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结束后应及时递交学术总结。
(九)财政经费资助应按市财政要求进行财务管理。部分项目将签订《项目合同书》和接受绩效评估等。
本通知可在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中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傅璐
联系电话:021-64080261
电子邮箱:fulu@cns.org.cn
上海神经科学学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