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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会的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其中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学生会员、荣誉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承认和拥护本会的章程; 
  2.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 在本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在科研、教学、医院等单位从事神经科学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1)助理研究员、讲师、主治医师、主管技师等以上的科技人员,并正式发表有以本人为主的研究论文者;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在神经科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 
  (4)热心本会工作,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对本会发展作出贡献者。 
  5. 神经科学相关领域内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成为学生会员。 
  6. 曾担任过两届或以上的学会常务理事,且非现任理事会成员的神经科学学者,并通过现任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荣誉会员。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个人会员申请入会需2名会员推荐,并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书,缴纳会员费,经本会审核批准即可。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个人会员: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学会工作有监督权、建议和批评权;优先参加本会的学术会议及有关学术活动;优先取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荣誉会员:优先取得学会的有关学术资料;可应邀免费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个人会员: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积极从事学术论文及专著写作和参加科普活动;按照规定缴纳会员费;向本会反映情况。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一年不履行义务的暂停会籍,会员二年内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违反章程、损害学会利益,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失去会籍,其担任的本会内职务自动免去。

八.上述条例摘取自本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会理事会。

上海市神经科学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傅璐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12楼B1(200032)
电话:021-64081035
Email: office@www.ssn.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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